外國人申請土耳其居留許可需要提供經公證的租屋合約(noter onaylı kira kontratı)或擔保文件(taahhütname)。此外,他們也可以提供正規學生宿舍所發的地址證明,移民局也接受此類文件。
所有類型的土耳其居留許可都需要提供證明您在土耳其居住期間住址的文件。經公證的租屋合約是最穩健的選擇,且被廣泛接受。您需要與房東在公證處簽訂租屋合同,並由公證處核發公證件。通常,公證費約為200至400美元,具體費用取決於房屋的月租金。
另一種地址證明選擇是獲得由公證處簽發的擔保文件,即Taahhütname。該文件證明您與土耳其公民共同居住。這種方式的公證費較低,約為50至60美元。您還需要提交擔保人的戶籍證明。如果擔保人已婚,其配偶也需要提交經公證的擔保文件,證明您居住在土耳其。
此外,學生還可以提供宿舍出具的官方文件,證明其在就讀期間居住在該宿舍。您可以向宿舍管理員諮詢申請土耳其居留許可所需的地址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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